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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齐河报20140902期 >> 第02版:综合
普法之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基础
知识宣传(八)
  一、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管制是我国主刑中最轻的一种刑罚方法,适用于罪行较轻、人身危险性较小,不需要关押的犯罪分子。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按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管制期间违反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二、刑法关于有期徒刑的刑期是怎样规定的?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较大,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适用。所以,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有期徒刑居于中心地位。
  有期徒刑的期限为 6个月以上 15年以下。但是,有两种情况例外:
  第一,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可减为25年有期徒刑。
  第二,根据刑法第69条的规定,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的最高期限可达25年。
  三、死刑的适用对象是什么?哪些人不能适用死刑?
  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死刑是刑罚体系中最严厉的惩罚手段。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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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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