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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齐河报20140812期 >> 第02版:综合
齐河县五部门联合加快淘汰黄标车
  德州新闻网讯(通讯员 刘学芹)为有效改善全县大气环境质量,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力度,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制度,根据《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我县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专题会议,及时制订了《齐河县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工作实施细则》,抽调县环保局、县财政局、交警大队、经信局、交通局等部门精干力量组成联合审核小组,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联合办公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方式,实行统一审核确认、统一淘汰办理,给车主提供高效便捷的优质服务,缩减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
  据悉,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管理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开始至2015年12月31日结束。根据黄标车的车型和使用年限,区分4个时段给予差别化补贴,第一时段为201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第二时段车20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第三时段为201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第四时段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严把黄标车提前淘汰管理审核关口,强化监督管理,确保黄标车在规定的时间内尽快提前淘汰,给城区居民营造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的生态和谐宜居环境。截至目前,我县联合办公窗口对106辆黄标车提前淘汰进行了严格审核和把关,75辆黄标车已淘汰,已发放黄标车淘汰补贴资金76余万元。(注:黄标车是指放量大、浓度高、排放的稳定性差的车辆,大多是于1995年以前领取牌证的老车。这些车辆由于尾气排放控制技术落后,尾气排放达不到欧1标准,排放量相当于新车的5至10倍。因此环保部门只发给黄色环保标志。一些城市(如北京)会对黄标车采取限行的措施,即限制其在城市的行驶时间和地域。黄标车和绿标车的设立是为了缓解市区交通拥堵和空气污染,促进老旧汽车的淘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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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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