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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县人民检察院团支部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本报讯 (平原融媒通讯员 孙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近日,共青团中央表彰了一批先进典型,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检察院团支部荣获 “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检察院团支部共有团员10人,团干部3人。先后荣获一星级全国青年文明号、山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德州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全市活力 “青年之家”、全市基层团建品牌项目等荣誉。为推动工作争先进位贡献了青春力量,助力全院连续三年在全市检察系统和全县县直部门考核 “双第一”,市院、县委分别做出学习决定;23件青年干警参办的案件被最高检、省院评为指导性、典型案事例,其中指导性案例为全市第一例、全省第二例,提炼的办案规则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指引;先后有29人次被提拔为中层正副职或晋升级别, 40余人次荣获县级以上荣誉;涌现出一星级全国青年文明号、山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德州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及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德州市党代表、全市优秀团干部等先进集体和个人。团支部主推的 “检竹社”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全市 “亮点检察品牌”选树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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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1 版:平原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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