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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弘扬诚信文化 规范价格行为
作者:李旭
  本报讯(平原融媒记者 李旭)为规范全县中介服务机构价格行为,维护中介服务市场价格秩序,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日前,平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县各中介服务相关经营者发布《规范中介机构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告诫函》要求各中介服务相关经营者要严格遵守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在办公及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依法依规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
  平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价监股副股长王超说:“各中介服务相关经营者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县市场监管局将开展多种形式的市场巡查和重点检查,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经营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欢迎广大群众和消费者进行监督,如发现上述违法问题,可以拨打12345、12315投诉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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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版:平原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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