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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颁出全市首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魏凯章为桃园办事处西杨村颁发全市 “首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


  本报讯 3月11日,平原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魏凯章为桃园办事处西杨村颁发了全市“首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目前,平原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立的878个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登记赋码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标志着平原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合法身份正式确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对农村生产关系的进一步调整和完善,要着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紧跟这一伟大号召,平原县2017年成功入围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面对这一改革深水区、硬骨头,平原县主动作为,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平原扎根、开花、结果,探索改革“平原样板”。农业农村局作为主要业务部门,从宣传发动,成立组织,到清产核资,成员确认,再到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一系列的流程规范严谨,一步步操作有章可循,环环相扣,细致到位,按时高标准的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中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重要改革,关系构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制度基础,对保障农民权益、完善乡村治理具有重大意义。
  目前,全县878个村已全面完成改革任务,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727个、经济合作社151个,发放股权证书9.4万多本。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其包括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明确组织类型、法定代表人、住所、成员人数、资产情况、业务范围、成立日期、有效期限、发证日期等工作。此次颁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有正本和副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凭借该正本或副本到银行办理开户贷款等相关手续,以更好的发挥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的功能。
  实现乡村振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伟大壮举,没有现成的、可照搬照抄的经验。新一届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成员,狠抓落实,勇挑重担,齐心协力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努力让产权制度改革的成果惠及更多农民,让沉睡的农村资产焕发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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