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帮助    
  文章搜索: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找回密码]  
中共平原县委关于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17日至12月2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平原县开展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 2018年4月1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平原县委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好。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12个问题,并提出5项意见建议。我们完全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面认真的进行了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立即召开了县委常委会议,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逐条进行深入分析,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按照市委巡察组的部署要求,于4月20日向民政局、住建局、经信局、水务局、卫计局5个县直部门和恩城镇、前曹镇、王庙镇、王凤楼镇、腰站镇、三唐乡6个乡镇印发了 《关于对平原县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整改落实工作由县委常委会集体领导,每项整改工作都由1名或多名县委常委负责,按照分工抓好落实。各县委常委认真履行职责,主动牵头协调解决整改中的难点问题,着力抓好重点制度的建立健全,定期向县委主要领导同志汇报整改情况,确保了整改有计划、有步骤向前推进。各责任单位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形成了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三是明确目标责任。市委巡察反馈情况后一周内,就制定并向市委巡察组报送了 《关于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分解12项整改任务、 22项整改措施,每项整改措施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同时,按照整改分工,每个责任单位都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上下互动、各负其责,真整真改,一件一件抓好落实。
  四是认真督促整改。坚持把督促检查作为推动整改落实的重要手段。充分整合县委办公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采取定期调度、现场督导的方式,动态掌握各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建立整改台账,对照整改情况,通报工作进度。对到期整改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曝光。实行整改 “销号制”,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按期完成。
  五是强化成果运用。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同时,深入分析和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有针对性地督促13个乡镇 (街区)和扶贫相关部门、单位建立完善相应的制度机制,切实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的发生,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同时,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确保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推动全县转型跨越、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 “党的领导弱化,脱贫攻坚政治任务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委 (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 4月25日,召开了县委常委会议,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并要求各乡镇 (街区)党 (工)委、县直部门党委 (党组)充分发挥好在扶贫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认清书记办公会和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和党组会的职责概念,推动精准扶贫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2.关于贯彻执行脱贫攻坚部署不坚决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全面安排部署工作。召开了全县农村工作暨扶贫开发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并对全年的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中,创造性地抓好各项精准脱贫任务落实。二是狠抓督导落实。由县扶贫办牵头,抽调县财政、审计、民政、住建、农林、畜牧等部门人员成立了联合督导组,对各乡镇 (街区)、相关部门扶贫工作开展情况每月一督查,每月一通报,跟踪问效,动态监控,确保了各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今年,扶贫联合督导组已开展月督查2次,专项督导检查12次,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责令按期整改。三是狠抓扶贫政策精神学习。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上级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3.关于党委 (党组)在脱贫攻坚中政治担当不够的问题。一是认真履行职责。县委认真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今年先后3次对扶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听取重大问题汇报6次,并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及时解决。二是激发干部工作热情。目前正在制定完善干部激励保障机制,鼓励广大扶贫干部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创造性做好脱贫攻坚工作。三是加强扶贫产业项目监管。各乡镇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扶贫产业项目监管小组,狠抓现有扶贫项目的管护,保障项目 良 好 运营。
  (二)关于 “党的建设缺失,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战斗堡垒作用未充分发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不能为扶贫工作提供有力支撑的问题。一是选优配强村级班子。以村(社 区 )“两委”换届为契机,理清村级账目、化解矛盾问题,切实选出了一批 群 众 认可、凝聚力强,能够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引领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村党支部书记。目前,全县“两委”换届工作已全部完成,共整治软弱涣散及存在问题突出的村 (城市社区) “两委”班子46个,其余村庄正在整改。二是选派优秀年轻干部挂职。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一线锤炼作风、提高能力、增长本领,为全县扶贫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今年以来,从县直部门选派了93名驻村工作队队员,实现了省定贫困村全覆盖。三是充分发挥县级领导联系帮扶作用。严格按照 《关于对全县重点工作实行县级领导联系乡镇 (街区)制度的通知》要求,不断加大县级领导对贫困村庄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督促力度,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今年以来,县委主要领导同志带头到43个村 (社区)走访调研,深入了解各村基层党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帮助理清工作思路,破解重点难点问题,督导脱贫攻坚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2.关于党员队伍管理 “宽松软”,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教育引导。以 “党员活动日”为抓手,深入开展 “五路并进争先锋”党员在行动活动,督促、教育、引导农村党员自觉 “亮身份”,积极履行责任和义务。今年以来,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共开展党员活动日8次,参加人次11万余人。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员积分制管理,以累计积分的形式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出来,激发党员争先创优的内在动力。目前,全县878个村庄全部实行了这一制度, 1.4万名农村党员被纳入积分制管理。二是加强监管治理。不断加大不合格党员处置力度,明确了11类28条不合格党员的具体情形,规范了不合格党员处置的11项步骤程序,确保从严从实、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三是加强党员发展。不断加大年轻党员培养发展力度,并优先向三年及以上没发展党员、没有40岁以下党员、支部书记60岁以上的村倾斜。
  3.关于村内议事制度执行不到位,村务、党务信息公开不及时的问题。
  (1)关于村干部作风不民主,精准扶贫等村级重大事务不经党员和群众代表集体研究商议,而是直接由党支部书记和部分村干部商议决定的问题。加快村民自治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内议事制度,切实将精准扶贫等“三重一大”事项纳入村集体研究、决策范围,不断提高村级治理规范化水平。
  (2)关于农村 “三务”公开执行不彻底,未按规定执行扶贫资金公开和公示公告制度,导致群众不知晓,难以监督的问题。深化完善“三务三资”阳光报告会制度。去年,我县将农村党务、财务、事务运行及资金、资产、资源变动等重点工作打包,以阳光报告会为平台向群众全面公开,有力推动了基层民主管理,增强了农村工作公开透明度。结合本次巡察发现的农村 “三务”公开执行不彻底问题,对该制度进行了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定了 “一述两问三定四评”工作机制,并将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收益等情况作为重要公开内容,不断增强扶贫工作的透明度。目前,全县867个村庄召开了第一季度阳光报告会,为群众了解、监督扶贫资金使用、发放情况提供了重要平台。
  (三)关于 “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扶贫领域 ‘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乡镇党委没有将脱贫攻坚责任层层压实,影响了脱贫攻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的问题。
  (1)关于乡镇党委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时与村级党组织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内容千篇一律、不合实际,搞形式主义、应付了事的问题。要求县扶贫办、各乡镇 (街区)严格落实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因村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脱贫攻坚责任书,并坚决杜绝脱贫攻坚责任书代签、漏签等问题的发生。
  (2)关于帮扶干部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将5月份作为 “扶贫政策宣传月”,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各乡镇 (街区)等深入开展多层次、立体化的扶贫政策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干部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共组织开展扶贫各类政策培训班20多场次,帮包干部普遍进行了入户扶贫政策宣传,真正使扶贫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关于乡镇党委扶贫工作责任传导不到位,农村干部扶贫工作压力层层递减,导致村“两委”成员对扶贫工作认识不足、履职不力,甚至有些村支书在村务管理中当 “甩手大掌柜”,将村内事务交由村文书或其他村干部管理,对扶贫政策一无所知的问题。督促各乡镇(街区)将责任向农村最基层传导,对扶贫认识不足、履职不力的村支部书记给予重点管理;对将村内事务交由村文书或其他干部管理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关于监督落实责任不到位,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偏松偏软的问题。
  (1)关于乡镇纪委在脱贫攻坚中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对村 “两委”、相关职能站所扶贫工作廉政风险点监督不到位,导致基层干部在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督促县纪委将监督执纪职责向农村基层延伸,倒逼乡镇纪委加强对村 “两委”、相关职能站所扶贫工作廉政风险点的日常监督,从根源上解决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多发频发的问题。
  (2)关于县乡纪委日常监督中, “四种形态”运用不充分,咬耳扯袖、抓早抓小作用没有发挥,主动开展扶贫领域监督不够,问责力度偏软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县乡纪委充分履行好监督责任,充分运用好 “四种形态”,对扶贫领域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抓早抓小,确保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县纪委开展了以扶贫领域为重点的农村基层 “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县纪委直查、乡镇纪委交叉互查、县纪委重点督办等方式进行查处。三是坚决落实 “一案四查”。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扶贫领域发生重大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失教、失察、失管的责任。
  3.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存在弄虚作假、应付检查的问题。严格执行 《德州市脱贫攻坚规范要件》的要求,县扶贫办开展了扶贫档案材料自查自纠工作,全面规范完善了扶贫档案资料。同时,对少数村庄存在的扶贫档案伪造问题,责成有关乡镇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了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关于 “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不力,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易发多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工作纪律执行不严格,政策落实不精准的问题。
  (1)关于扶贫项目前期考察论证不充分,未充分考虑当地实际、广泛征求意见,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群众利益遭受损失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专家 、 群 众“三位一体”的项目评审制度,严把项目审核关,确保新上项目发挥出最大效益。
  (2)关于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隐患的问题。召开了由各乡镇 (街区)分管领导和扶贫站长参加的扶贫项目资金分配及管理会议,要求各乡镇认真执行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监管等制度要求,严格扶贫项目招投标、验收等各项程序,切实消除廉政风险隐患。
  (3)关于执行贫困户识别程序变形走样,搞形式主义的问题。严格落实贫困人口认定“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程序,真正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施策,坚决杜绝贫困人口识别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4)关于应纳未纳、不应纳而纳、脱贫不精准、 “数字脱贫”等问题。严格执行贫困户纳入、退出标准。坚持严格执行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切实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根据巡察反馈问题线索,有关乡镇立即督促帮包干部和村干部进村入户、逐户排查,核实相关人员信息,该退出的退出、该返贫的返贫、该纳入的纳入。
  (5)关于动态调整不及时,导致出现冒领扶贫分红、低保款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及时掌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的动态状况,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坚决杜绝冒领扶贫分红、低保款等问题的发生。
  2.关于缺乏群众观念,执行群众纪律不严格,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在贫困户识别、低保户认定方面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在危房改造方面虚报瞒报、暗箱操作,违规套取资金的问题。
  (1)关于贫困户识别、低保户认定中搞关系保、人情保,让 “吃低保、吃扶贫”变成了身份的象征的问题。针对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及时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进行清退,并收回违规领取的低保金。
  (2)关于申报危房改造弄虚作假,违规套取资金的问题。针对危房改造申报弄虚作假问题,县纪委正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县住建局正牵头对各乡镇 (街区)2014年以来识别贫困户住房情况深入开展摸底排查,督导各乡镇通过修缮、重建、亲属赡养、集中供养、村集体公房安置等方式,解决贫困户住房问题。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作风建设不严不实的问题。
  (1)关于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有的部门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工作被动应付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 “慵懒散”整治力度。对脱贫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二是进一步推动扶贫领域干部作风转变。以开展 “作风建设年”为契机,督促行业扶贫部门建立健全加强作风建设的制度规定,以作风建设保障脱贫成效。
  (2)关于在服务群众工作中,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之便 “吃拿卡要”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扶贫领域 “吃拿卡要”问题整治。坚持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之便 “吃拿卡要”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迁就,绝不姑息。
  (五)市委巡察组移交事项办理情况
  针对巡察中发现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已责成县纪委进行调查处理。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线索已办结38条,其余问题正在办理中。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向县纪委、扶贫办、信访局移交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认真整改,我县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需常抓不懈,深入推进。下一步,县委、县政府将始终坚持问题为导向,持续不懈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着力在制度建设、跟踪督查、责任追究等方面下功夫,确保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热度不减,劲头不松,以成效为方向持续发力,真正把问题改彻底、改到位、见实效。
  一是坚持领导带头,严格落实整改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严格把关,统筹推进。抓住 “关键少数”,以上率下,以身作则,把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担负起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整改 “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
  二是坚持持续发力,确保后续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逐项整改,对账销号,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落实到位。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 “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对照整改要求持续跟踪督办,定期了解进度,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一抓到底。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坚持在完善制度机制上下功夫,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坚决防止巡察及 “回头看”反馈问题反复、反弹。对不适应新形式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着力解决主体责任落实存在差距、政策措施贯彻不够到位、扶贫专项资金监管存在薄弱环节、脱贫攻坚工作违规违纪问题较为突出等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立足长远,重在管用,堵塞漏洞,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确保改到底、改到位,坚决防止解决问题 “一阵风”。
  四是坚持举一反三,不断深化成果巩固整改成效。坚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巡察工作,认真整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将整改工作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同实现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任务紧密结合,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脱贫 “摘帽”的强大动力,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推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为建设 “四个平原”提供有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4217111;邮编: 253100;电子邮箱: pyxwxcbgsggyx@163.com

中共平原县委

2018年9月5日

更多>>  平原时讯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中共平原县委关于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本文所在版面
【第 4 版:专版】
Document

免责声明

  德州新闻网是由德州日报社所创建的综合性网站,所刊登的第三方发表的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第三方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

  所有与德州新闻网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德州新闻网对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承担任何商业法律责任。

  德州新闻网刊登的电子报,均为报纸出版方提供的原版期刊杂志内容。德州新闻网不对报纸做任何内容方面的增减修改,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编辑方式有任何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相关文件,我们会尽快根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对于本站拥有版权的稿件,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