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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扫黑除恶举报奖励办法出台
  市民朋友,平原警方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如发现一下11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请马上向公安机关举报:一、举报内容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 “村霸”等。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7.操纵、经营 “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 “地下执法队”的。10.组织雇佣网络 “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二、举报方式电话举报举报电话: 0534-4251677,0534-110寄信举报山东省平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三、举报奖励
  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最高奖励标准为5万元。四、举报人保护
  政法机关将严格按照保密制度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举报人情况、举报信息等由专人管理,对于举报重大线索的,视情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举报人,确保举报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对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同时,平原警方将对因报复他人,捏造事实,恶意、虚假举报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于造成较严重后果或构成犯罪的,严厉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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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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