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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县第二届“龙门英才”人选公示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培养力度,为争当全市协同发展排头兵提供坚强人才和智力支撑,根据《中共平原县委 平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龙门英才”工程的意见》(平发〔2014〕13号)规定,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平原县第二届 “龙门英才”评审认定工作。经各单位推荐申报、资格认定、审核评议等环节,共有23名创新创业人才通过评审认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如对人选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提供联系方式,以便于调查核实情况。
  监督电话:0534-4217978,15005345156
  电子邮箱:pyrcgz@163.com
  通讯地址:平原县共青团南路339号县人才工作办公室中共平原县委组织部
平原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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