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出“援助手” 3年前,王端普走上法律援助岗位,实践中,他感触颇深:法律援助事虽小,却让困难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作为平原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法律援助是他的工作,更是他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 3年来,王端普肩负责任,带着感情,在一次次援助中,守护着 “法律公平”线,赢得了群众的点赞,老百姓夸他 “碰见再烫手的案子都不躲”“给弱者撑起一把保护伞……”
“两个儿子和三个女儿都不愿意拿钱养老,杨某就跑到我们这里来哭诉。”2015年,王端普接到一起因不赡养老人产生的纠纷。老人的不幸遭遇,王端普深感同情,因杨某年事已高属法律援助免于经济审查范畴,他当场决定给老人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并为其指派资深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多次调解,最终儿女们同意出钱奉养老人。
“我们的法律援助对象为弱势群体,像农民工、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及一部分特殊群体,弱势群体在维权中困难重重,我们能做到的就是为他们无偿提供法律帮助,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让每个公民在案件中享受公平。”王端普说。
把法律援助做成一件普惠工程,王端普与同事们共同努力,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做到应援尽援,去年,他们在交警队、仲裁院、民政局等重点单位增设法律援助工作站3个,目前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站已达到29个,全县实现了法律援助全覆盖。
铺好“维权路”
工作中,王端普始终坚持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坚守职责,先后开通农民工绿色通道、未成年保护维权、维护老年岗,并组建了40人的法律援助团队,建成了全县法律援助基本网络,困难群众维权路越走越实。
今年5月,王端普还曾接到这样一个案件。我县一家幼儿园为20多个孩子办理了学平险,一个孩子因感染肺炎在济南治疗,期间花费一万余元。正常情况下是可以申请保险公司理赔的,但保险公司以孩子入学时间晚仍在观察期为由拒绝理赔。事情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家长将幼儿园和保险公司双双告上了法庭,并找到王端普,希望得到法律援助。
因本案属于未成年人案件,王端普特别上心,他积极帮助家长整理材料,搜集证据,指导督促法律服务工作者多次与学校、保险公司沟通,最终完成庭前调解,免于双方对簿公堂,案件从开始接手到圆满结束仅用一个多月,依法为孩子拿到了7300余元的赔偿,结果完全超出孩子家长 “预期值”。
“老百姓有困难,来找你,就是信任你,办好群众的 ‘大事’,这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呀”,王端普说。
近年来,县法律援助中心对准农民工讨薪难等问题,开通了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去年3月,我县一家绢花厂以各种理由拖欠五个农民工工资。五人找到王端普,他二话不说,放下手头工作,为他们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之后多次到厂协调,最终五位农民工拿到被拖欠的工资。
搭起“连心桥” 工作中,王端普清醒认识到一个道理:法律援助中心虽小,却是联系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桥梁。因为负重前行,所以脚踏实地,这是王端普的职业格言。
作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端普是个小官,更是为群众办事的 “小兵”。三年来,他坚持 “为政府分忧、为信访分流、为百姓解愁”的原则,与同事们一起扎根在基层,扎根在百姓中间,以优质、高效、及时、精准的服务履职尽责,用法律援助为弱势群体搭起一架 “连心桥”。
让法律援助走向制度化,这是提供优质法援服务的关键。去年初,县法律援助中心迁到县综合法律服务中心,进一步提升我县法援工作水平。他们设立了专门的对外服务窗口,并完善了法律援助派案制度,改变以往 “随机派援“的问题,建立了40人的法律队伍,结合服务人员专业特长、服务领域,实行“精准派案”。
他们还完善法律援助案件审查方法,防止法律援助权被滥用或无意义、无价值援助。优化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程序,特别是针对一些特殊群体、特殊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审查或简化审查程序。
近年来,平原县法律援助工作影响大,成效大,县法律援助中心先后获得德州市青年文明号、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山东省青少年法律维权平原工作站等荣誉,并代表德州市参加全省法律援助案卷评比,获得好评。
“对法律援助中心来说,受援群众的笑脸就是我们的工作动力,更是我们的工作目标。”王端普坚定地说。
□记者 宋春晓 特约通讯员 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