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在超市检查散装食品
执法人员为全县107家流动摊贩发放食品安全公示牌
执法人员在王打卦镇中心小学食堂进行监督检查
按照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学校(含托幼、小饭桌)食堂、食品摊贩、学校周边食品店、餐饮店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经营管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自2014年9月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迅速组织各食品药品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面向学生经营的食品店、餐饮店和食品摊贩为重点检查对象,对辖区内中、小学生饮食安全开展重点监督检查。
打造校园周边200米食品安全区
“斑马肉”、“回锅肉”、“开胃丝”……这些稀奇古怪的廉价小零食,常在学校周边小卖部出现。打开包装,面食带着“刺鼻”味道扑面而来,蓝色糖果更能将手指变蓝。这类食品店的各类小零食应有尽有,而且时不时有孩子过来买。“5毛钱一包,便宜,味道很好,我们都喜欢吃。”正在买“开胃丝”的小朋友说,爸妈给的零花钱,很大一部分都是买这些零食吃。
学校周边的食品店、餐饮店及小摊贩都以做孩子生意为主,尤其是各类零食。“这些零食有害无益,必须让它们远离校园。”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说,此次专项整治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确保儿童食品健康安全。
此次专项整治以校园及其周边200米范围为重点区域,以主要面向学生经营食品的食品(杂)店、餐饮服务单位等儿童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集中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打造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区。
整治不留死角 发现问题立即查处
“发现问题食品立即查处,不留死角、不存盲区,同时欢迎群众拨打12331进行举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整治期间,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逐户进行执法检查,全面核查食品经营者主体证照,坚决取缔查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清理或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保证全部检查到位。对儿童食品实行 “索源制”,让不合格儿童食品“混”不进来。发现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劣质食品、“两超一非”(即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和其经营者,以及使用劣质原料加工、制作的食品和其经营者,要一追到底,坚决依法查处。
同时,强化对儿童食品经营者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销售日常监管。对经营环境和经营条件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申请人,一律不得予以许可;对不能持续保持经营条件的食品经营者,要依法及时进行查处、清理或规范。要求经营者把好进货关,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做到索取的进货票据齐备、有效,发现问题可及时追溯。
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
除了要让孩子们的零食安全,也要让孩子们的主食安全。县食药监局对学校食堂开展排查风险隐患,堵塞食品安全管理漏洞。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
全面核查清理校园内部学生食堂、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主体资格,让没有资格的经营者远离学校食堂。同时,要求所有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在开餐前对所有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进行核查,做好公示和食品留样,要求对所有的工具、用具、容器、餐具等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对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中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组织校方参与实行群防群控,在学校内张贴《食品安全告知书》,并利用报刊、广播、条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宣传,引导在校师生自觉去亮证场所消费和寻找“笑脸就餐”。
结合实际 全面规范
为全面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整个专项行动中制定实施了5项标准、重点规范3类主体、确定了6项整治内容。5项标准 :所有食品经营业户应做到“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厨房清洁”;3类主体:全县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面向学生经营的食品店、餐饮店和食品摊贩;6项检查重点:主体资格、场所卫生、索证索票情况、食品质量、原料和添加剂使用、厨房和餐饮具卫生。
同时,在开展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过程中,针对我县44所中、小学校周边经营摊贩随意性、流动性强等特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学校周边食品流通摊贩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拓展到到对整个区域内所有食品流动摊贩的规范管理,要求他们必须取得健康体检证明并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经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为每一户食品流动摊贩建立了食品安全档案,对具备经营资格的小摊贩发放食品经营备案证,进一步确保了食品流通领域安全。
截至目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出动稽查人员159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00余台次,检查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户1286户次,为107户流动摊贩建立了食品安全档案,依法取缔无证经营户4户,查处取缔非法流动摊贩18户,查处违法案件10件。 (李晶 齐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