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赵书记,首先请您谈谈,对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您是如何认识和理解的?
赵玉振:好的。 “两个责任”是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来的,尤其是强调党委的责任,可以说是一个全新的定位,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过去由 “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格局,进一步丰富了责任制的内容。乡镇党委作为基层党委,直接面对服务广大群众,所以党委位置关键、责任重大,是领导主体,也是执行主体,更是推动主体,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实、抓好、抓到位,努力做到党委主体和纪委监督职能的有机结合。
记者:赵书记,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关键在于责任的落实。那么我们三唐乡从哪些方面入手,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的?
赵玉振:乡镇党委作为基层一线党委,在抓好经济发展的同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实际行动上。
一是党委班子履行好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问题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做到集体领导 “不放手”。
二是党委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切实履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增强亲自抓、主动抓、严格抓的自觉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亲自安排、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做到责任上肩 “不甩手”。
三是班子成员履行好分管责任。严格落实 “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廉政责任向部门、向岗位延伸,做到分工明确 “不缩手”。
四是支持好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全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切实维护和提高纪委监督的权威性和规范性,为纪委依纪依法开展执纪监督、查办案件提供人财物保证,做到领导有力 “不松手”。今年,我们对7起村干部的违纪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办,从源头上减少了隐患。
记者:赵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您主要从哪些方面抓好责任落实?
赵玉振: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一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党委工作大局中定位,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其他工作一起谋划、部署、考核;二是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细化,与分管领导、工作片、社区 (村组)各级党组织书记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在全乡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把手”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干部一起抓的良好格局,促进工作的有效落实。
记者:赵书记,干部任用是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保证。那么,三唐乡采取了哪些措施?
赵玉振:一是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关,增强选用干部的公开度和透明度,选拔任用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干部,努力把乡镇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二是严格选人用人机制,让更多的干部、群众参与到干部选拨的过程中来,保证选人用人在阳光下运行,坚决抵制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三是切实加强组工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创新工作思路,落实工作举措,更好地适应日益变化的组织工作。
记者:赵书记,抓廉政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那么三唐乡采取了哪些措施?
赵玉振:一是扎实开展廉政教育。邀请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就提升基层党组织 “三力”、预防职务犯罪等内容开展专题讲座,组织党员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和烈士陵园,真正使廉政教育有声有色,入耳入心。二是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坚持常教育、常提醒,每逢重大节日期间,党委召开会议,重申各项纪律要求,向全体党员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让广大党员干部时刻对照党纪国法,规范个人行为。三是对责任目标实施动态管理,把一些项目工程、关系群众利益等廉政风险较大、工作比较薄弱、群众满意度较低的村和部门确定为责任制重点考评对象。
记者:赵书记,在抓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方面,三唐乡做了哪些工作?
赵玉振:在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的基础上,在全乡重点开展了 “五整治、三规范、一提升”专项活动,即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整治部门 (站所) “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整治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农村软弱涣散班子、整治乡驻地交通秩序;规范办公用房、公务用车,规范低保等惠民政策,规范农村 “三资”管理;全面提升服务效能。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评判乡村干部工作实绩的标尺,不定期对干部作风建设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真查真逮真处罚,努力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疾的事 “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 “零懈怠”,努力推动干部作风转变常态化。
记者:赵书记,在下一步落实党委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中,三唐乡将采取哪些措施,推进党委主体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赵玉振:下一步,我们将按照 “主动抓、为主抓、经常抓”的要求,明确责任、保障落实。具体工作中,做到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落实好党委选人用人职责,严格做到坚持导向不偏离、履行程序不变通、追究责任不含糊,用严密的程序保证选人用人质量。
二是严格按照县委决策部署,从制度建设、干部监管、警示教育、强化公开等多个方面,扎紧制度笼子,强化制约监督,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法案件,让群众看到党委反腐败工作的力度和决心。
四是牢固树立 “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的理念,对党风廉政建设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切实种好自己的 “责任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