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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荣获“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本报讯 今年龙门街道办事处被国家环境保护部授予“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成为2013—2014年度平原县唯一获此殊荣的乡镇(街区)。
  近年来,龙门街道办事处坚持全方位抓宣传教育,切实有效地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和创建意识,利用广播、环保专题片等,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先后开展村村犄角旮旯大扫除等多种主题活动,让创建活动深入单位、贴近群众;举办“周五乡村干部论坛”等,激活了全办事处干部群众的思想,激发了动力,从“让我想、要我做”,转变成了“我来想、我要做”。
  办事处还按照全县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县的标准,紧扣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指标,将生态乡镇创建与生态产业发展、生态农业、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认真抓好环境整治、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处理、污染源控制、完善基础性设施建设等一系列工程。实现了村村通公路36.5公里;清挖沟渠22公里,返修公路2.6公里,安装路灯45盏;建设垃圾中转站5座,植树83000株、928亩,森林覆盖率达到40%。(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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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1 版: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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