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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檀都小区、晋德公司分别荣获省级“花园式小区”、“花园式单位”称号
作者:刘盼盼
  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了2014年度省级“花园式小区”、“花园式单位”的评选结果,我县檀都小区、晋德公司分别荣获省级“花园式小区”、“花园式单位”称号。
  在评选过程中,县城管执法局园林处主动联系符合申报条件的小区和单位,经过层层筛选,我县共申报了檀都小区和晋德公司2家,对申报资料和事项进行现场核实和指导。经过严格的资料审查和专家现场考评,檀都小区和晋德公司的总占地面积、绿地率等各项指标均达到省级 “花园式小区”、 “花园式单位”标准。
  据了解,省级“花园式小区”和“花园式单位”评选活动,由省住建厅组织实施,原则上每两年开展一次,采取动态管理、不定期组织检查的形式进行,旨在推动城市绿荫行动和裸露土地绿化工作向纵深开展,提升社会绿化建设水平。今年9月份,省住建厅启动了2014年度省级“花园式单位(小区)”初选及复核活动,并于日前正式评出。 (刘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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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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