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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农村公路实现“有路必养”
作者:张金强
  本报讯 我县围绕机构、队伍、责任、制度和养护员待遇“五落实”,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有效保证了农村公路“有路必养”。
  机构落实,交通局设立农村公路管理所,负责县道的管理养护、监督指导乡村道路管养和全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13个乡镇(街、区)设立农村公路管理站,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管养。队伍落实,按每2公里1人标准,全县组建了600余人的养护员队伍,实现了农村公路“有路必管、有路必养”。责任落实,按管养路段设置600余块养护责任公示牌,将养护员姓名、责任、管养里程和监督电话进行公示;县农管所跟踪考核,考核结果与养护员待遇挂钩。制度落实,建立健全一系列规章制度,实现了农村公路管养的规范化、常态化。待遇落实,突出公共财政主渠道作用,县乡两级各按每年每公里1000元标准列支农村公路管养资金,专项用于养护员待遇和日常管养,为农村公路管养提供了稳定的资金保障。 (张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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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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