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帮助    
  文章搜索: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找回密码]  
我县百余人受益重大疾病保险补偿制度
20种大病纳入保险保障范围,累计报销金额61807.6元
  本报讯“多亏了党的好政策,俺得了这么大的病,不但新农合给报销了绝大部分医药费,还通过重大疾病保险补偿,又报销了不到两千块钱,解决了俺们一家的大困难啊。”5月5日,三唐乡西孙村村民胡振友在乡信用社取出大病补偿款激动地说。
  家境困难的胡振友不幸患上食道癌,先后花去医疗费用1.8万余元,除新农合报销10263元外,他还享受到了1815.29元的重大疾病补偿。胡振友能够领到解决燃眉之急的“救命钱”——重大疾病补偿款,得益于我县今年刚刚实施的重大疾病保险补偿制度。
  “随着新农合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健康发展,农民的医药费用负担不断减轻,但一旦患有重大疾病,还是给患者一家带来沉重的负担。”县卫生局副局长、新农合办公室主任王秀玲说。为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探索建立重大疾病保障机制,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我县启动实施了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将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农民生产、生活,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且疗效确切、费用易于控制的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食道癌、脑梗死等20类重大疾病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据了解,新农合大病保险的对象为新农合参合农民。大病保险人均费用为15元,所需费用从新农合基金中支出,不增加农民的个人负担。新生儿出生当年,随父母自动获取参合资格并享受新农合待遇,同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20种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新农合大病保险再给予二次补偿,具体补偿比例为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出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73%,8000元以内(含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17%,个人年最高补偿限额为20万元。
  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首次引入商业保险机构,人保财险德州市分公司“中标”,形成了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的机制。保险公司获得的保费收入实行单独核算,专账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保证偿付能力。同时,保险公司为该县新农合办公室配备了2名医疗、财会专业且素质较高的服务人员,通过完善服务流程,简化报销手续,确保参合农民方便、及时享受到大病保险补偿。
  新农合大病补偿制度为农村重大疾病患者带来了福音,据了解,此项制度自4月1日实施以来,已累计为211位参合农民提供了大病保险保障,已先后有101人受益,报销金额达61807.6元。 相子瑞 齐杨
更多>>  平原时讯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我县百余人受益重大疾病保险补偿制度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4 版:卫生】
Document

免责声明

  德州新闻网是由德州日报社所创建的综合性网站,所刊登的第三方发表的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第三方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

  所有与德州新闻网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德州新闻网对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承担任何商业法律责任。

  德州新闻网刊登的电子报,均为报纸出版方提供的原版期刊杂志内容。德州新闻网不对报纸做任何内容方面的增减修改,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编辑方式有任何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相关文件,我们会尽快根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对于本站拥有版权的稿件,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