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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善孝为先 百行德为首关于评选推荐德州市“百佳孝贤”的启事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德州市文明办、德州日报社决定,组织开展“百佳孝贤”评选活动。根据市文明办活动安排,平原县文明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评选推荐“百佳孝贤”活动。
  一、评选范围及标准。
  凡在我县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公民均可参评。已获得过市级以上(含市级)孝贤类奖项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二、参评条件。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敬老、爱老、助老等方面事迹突出,社会反响大,赢得群众赞扬。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
  1.孝敬父母。模范践行家庭美德,自觉履行赡养义务,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父母、长辈,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
  2.关爱老人。长期义务赡养社会老人,使他们在物质和精神生活上得到满足,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3.爱岗敬业。在为老人服务岗位上勤勤恳恳、尽职尽责默默奉献,受到服务对象、单位和公众的一致好评。
  4.热心公益。积极参加社会敬老、爱老、助老公益活动,热心捐助老年公益事业或投资老年福利事业,颇具社会影响力。
  三、评选方法。
  各乡镇(街区)分别推荐2—3名候选人,各部门单位分别推荐1—2名候选人,于7月10日前将全市“百佳孝贤”推荐表、候选人事迹材料(800—1000字)一式三份报县文明办,电子版登陆平原新闻网通知栏下载。县文明办对各单位推荐的 “百佳孝贤”进行初评,确定15名“百佳孝贤”正式候选人,上报市评委会,参加市里的评选。
  四、表彰奖励阶段。
  10月20日,全市召开表彰大会,对当选的“百佳孝贤”进行表彰,授予其德州市“百佳孝贤”荣誉称号,并颁发奖杯(牌)和证书。
  平原县文明办联系电话: 4211542,15963367388
  电子邮箱: 0534163@163.com
  联系人: 相子瑞
  平原县文明办2012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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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4 版: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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