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世纪中叶起,邪教在全球恶性膨胀,邪教活动愈演愈烈。美国国会专门研究恐怖主义的卡兹曼认为:“世界将面临的最危险的不是职业恐怖分子,而是一些具有宗教狂热的异端教派。 ”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形形色色的邪教组织也沉渣泛起,为祸群众。总之,邪教对于社会的危害是多领域、多方面的。
邪教危害之一:残害生命
如“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歪理邪说严重毒害和摧残了被裹挟群众的心理,甚至导致其成员丧失理智,制造自残、自杀等极端事件,给受害者的家庭带来巨大痛苦,给国家和社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2003年5月25日至6月27日,浙江省苍南县龙港镇“法轮功”人员陈福兆先后投毒杀害17人。 2002年4月22日,黑龙江省伊春市“法轮功”人员关淑云亲手将自己不满9岁的女儿戴楠活活掐死。
邪教危害之二:破坏家庭
如“实际神”等邪教组织对其信徒灌输歪理邪说,否定家庭和亲情的意义,教唆信徒离家出走“传教”,甚至煽动信徒变卖家产集体居住。邪教组织信徒往往为了“奉献”教主抛家舍业,一意孤行,导致家庭破碎,骨肉分离。
邪教危害之三:大肆敛财
“法轮功”和“实际神”邪教组织都通过收取“奉献款”、向信徒兜售非法宣传品等方式聚敛钱财。其非法所得的钱财全部用于该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以及供李洪志、赵维山等在境外挥霍享乐。
邪教危害之四:扰乱社会
以“全能神”为例,2012年以来,赵维山多次向其信徒宣称,“现在大红龙惶惶不可终日,宗教界更是混乱不堪,国度福音扩展迎来了最佳时机”,要求信徒“三人一组包街传、包村传、包乡包镇传”,全力“传教”,同时,大量散发《大灾难前的奉劝》等邪教宣传品,煽动信徒和群众上街宣传“世界末日”邪说,拉拢群众“入教”,聚众闹事。在2012年12月21日“世界末日”的谣言彻底破产后,“全能神”邪教组织信徒又通过网络散布2013年2月14日为“世界末日”的新版谣言,企图继续蒙骗群众,煽动信徒闹事。
随着以“法轮功”为代表的邪教组织本质的充分暴露,邪教也逐渐产生了一些新的动向,例如改变公开“传教”方式,利用互联网宣传造势,借灾难蛊惑群众“入教”,极力向宗教界渗透等。我们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对邪教组织的歪理邪说不听、不信、不传,坚决抵制邪教组织的侵蚀。 (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