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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样化发展
全县已成立合作社983家,家庭农场已达35家
作者:杨洪涛
  □记者 杨洪涛 通讯员 冷相钊李艳菊 报道
  本报讯 近日,记者在县农业局获悉,我县借助传统农业基础,在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权益的前提下,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探索土地规模化经营,激活各类生产要素、集聚各类资本,形成了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齐头并进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
  近年来,我县把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推动,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推动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通过会议、电视、网络、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宣传政策,强化典型引导,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每年与阳光工程和粮食高产创建项目结合,组织农场负责人和专业大户参加政策和技术培训,2013年培训1000人次;今年与基层干部培训结合,通过县里集中与乡镇分办两种方式,讲解家庭农场、种粮大户专题,培训600人次,有力提高了基层干部、农场负责人的政策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县农业局还建设开通了《山东陵县农民合作社网》,涵盖了土地流转和家庭农场内容,开展政策咨询、信息发布、经验交流、科技指导等服务。对有帮扶需要的,安排人员开展一对一指导,帮其做好建章立制、依法流转、签订合同等业务。按照上级要求,拟定了县级示范场评选标准,指导家庭农场开展示范场创建活动。各乡镇积极为农场流转土地搞好协调,组织有关村队开展流转服务,强化与农户的信息沟通,逐户签订流转合同,及时将流转土地落实到位,农场用工时及时组织农民参与。
  我县充分发挥财政扶持资金的杠杆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合作社进行扶持。 2013年共为11个合作社申报财政扶持资金250万元,2014年指导1家合作社申报了扶持创新试点项目资金1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按照种粮大户补贴试点政策要求,积极开展信息备案与上报工作,争取国家补贴资金,2014年已将15个农场纳入了种粮大户补贴申报范围。同时,对水利建设、高产创建、作物植保、测土配方施肥、农机购置补贴等涉及农业的项目,优先安排给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承担。
  一系列措施的实施和政策的落实,使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多样化发展的良好势头。截至目前,全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已达到21.7万亩,全县已备案百亩以上种粮大户49个,合作社达到983家,家庭农场达到35家,50亩以上规模经营主体12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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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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