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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东方朔墓碑名称
  近日,本报发表了石贤圣同志的《关于东方朔墓碑碑文》一文,文章对东方朔墓碑名称总结了社会上的一些意见,提出了个人的见解。读过石文后,本人觉得有必要再谈点看法。
  一、碑文和碑名并不完全是一回事
  碑文一般指刻在碑上的文章,而碑名则是该碑的名称,一字之差,却有区别,二者相比,好比是文章和题目。举例子,我县文博苑内有块镇馆之宝的石碑——东方先生画赞碑(或称颜字碑),人们问到该碑的名称时都会答曰颜字碑或画赞碑,这就是该碑的名称,而该碑的碑文则是夏侯湛作的《画赞》文及颜真卿作的《碑阴记》,可见碑名称及碑文完全不是一回事。
  石贤圣同志的文章题目是《碑文》,而其内容则基本考证东方朔墓碑的名称问题,显得文不对题。
  墓碑的基本功能是墓的标记,标明该墓墓主人是谁。既然墓碑要书明墓主人的名称,所以墓主人的名称也就成为该墓碑的名称,所以东方朔墓前的墓碑理所当然的要称东方朔墓碑,这里只涉及到墓碑的名称,并没有涉及到任何碑文的问题。没有人对现在的东方朔墓碑写碑文。
  二、古人的“名”、“字”及“先生”的称呼问题
  关于东方朔墓碑上是写东方朔的名还是字,亦或是称呼东方先生的问题,这要追溯一下古人的“名”、“字”及“先生”的由来。
  史书记载:人出生三个月内父母长辈要对孩子起名,此为之小名。小名只流传在家庭及亲戚之间。先秦时期,盛行“诅咒术”,把人的名字刻在木头上用刀砍或诅咒的办法可把人折磨至死,故而儿童的小名带有一定的私密性,且多起贱名,以猫、狗之类名之,这是希望一旦遇到诅术,则以畜代人,保佑儿童平安。由此看小名带有一定的隐私,对外是不公开的,且有阶段性。儿童进入学龄后,要由师长对孩童另取一名,这就是可以在社会上流传的学名或大名,这个名是一个人身份的表记。这种命名习俗至今还在农村沿袭着。在古代,除了名外,还有字,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有字,是有一定社会地位、达到一定年龄,在举行一定的隆重仪式后才能由一个尊贵的人授给字,字是用来表达一个人德性的美称,同时也表达对该人的希望,由此看名和字是有区别的,一个是单纯表明身份,一个是重在展示美德。由此,名和字的使用上也就有了区别,简言之,尊贵的人对下人可以直呼其名(当然也有例外,那是为了显示礼贤下士),自己对外也是直接称名;而对他人,则要尊称其字或称其别号、官号,以示尊重。由此看,东方朔墓碑上应该称曼倩,而不应直呼东方朔(文博苑内存有东方朔墓碑,刘金忠先生早已指出为伪碑,笔者也考证墓碑为伪,不好为证)。虽然说当代人习惯直称东方朔,但我们还是以尊重历史为好。
  称东方先生如何?先生指年长有学问的人,显然这是可用的,但是现实中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先生的用法多指近现代人物(以自身为参照,上溯一两代人,不会久远),例如我们可以称孙中山先生、蒋经国先生,但是很少有人称朱元璋先生、赵匡胤先生的,从这一点看,现代人不好称东方朔为先生。“汉太中大夫东方曼倩之墓”这是现在竖立在东方朔墓前石碑上刻字,为了验证这一用法的正确性,我们可以找出一例证:唐东方合墓志铭上写道:“公讳合,汉大夫倩之二十八代孙”,这里出现了汉大夫倩的字样,显然受墓志大小的局限,这里用的是简称,全称就应该是汉太中大夫曼倩,由此证实了我们用汉太中大夫东方曼倩之称是正确的。也许有人会说:是否可以把东方姓氏两字省略?对不起,墓碑上千万不能省略。因为查史书可以知道,汉代还有一个人字也是曼倩,官职也是太中大夫,省掉东方就麻烦了。
  总之,东方朔墓前之碑刻“东方朔之墓”或“东方曼倩之墓”都不为错,只不过在文化层面上看略有差别而已。
□赵春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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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版:副 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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