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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体育局荣获“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作者:李照明报道
  □记者 李照明报道
  本报讯近日,国家体育总局对2009至2012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我县体育局被授予“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全民健身条例》颁布以来,我县体育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体育强国的奋斗目标,深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不断增强,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体育健身成为广大群众首选健康生活方式,群众性体育社会团体日趋活跃,培训和审定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不断增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不断壮大,尤其是具有地方特色的体育活动更加丰富多彩。
  今年4月26日,在已连续举办九届全民健身节的基础上,县体育局成功举办了第十届全民健身节,灵活设置比赛项目,动员更多的人群参赛,对于推动我县全民健身、丰富群体生活、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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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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