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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县人民法院“1+1温情审判”解冻纠纷
  □通讯员 孙亚萍报道
  本报讯“齐法官,谢谢您挽救了俺的家庭,俺一定记住您的那些话,好好对待妻子和孩子……”近日,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王某紧紧握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这是发生在县人民法院的一幕,而那些让他感动不已的话,则出自该院法官齐昭森写给他的一封信。
  1995年,王某与张某登记结婚,婚后两人感情较好,并生育一个男孩。后来,张某怀疑王某有外遇,从此争吵便成了他们的家常便饭,王某还经常对妻子大打出手,张某一气之下诉至法院,坚决要求与王某离婚。为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等法律文书,县法院曾多次主动与被告王某联系,而王某拒接电话,对法庭邮寄送达的法律文书也拒绝签收,开庭之日未到庭应诉。
  经过缺席开庭,并与原告张某进行多次交谈,该案主审法官齐昭森凭借多年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经验和直觉,察觉到该案男女双方之间仍存在深厚的夫妻感情,只是因被告王某拒不露面,法官无法进行规劝和调解。于是,齐昭森对该案依法判决不准予离婚的时候,随判决书附上了致被告王某的一封信。信中写道:“作为一个丈夫和父亲,应该有责任,有担当。回家吧,和你的妻子坐下来好好谈谈,谈谈你们曾经的美好,谈谈你们可爱的孩子……我相信一切误解和猜疑都会烟消云散的! ”没想到,在判决书和信件寄出的第二天,被告王某就携妻子来到县法院,找到了齐昭森法官,于是便发生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这是县法院采取“1+1温情审判”方式化解民事纠纷的典型事例。自今年1月以来,该院开始尝试采取“1+1温情审判”,即1份裁判文书+1封法官亲笔书信的模式。在审理婚姻家庭、邻里通行关系以及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各类案件中,由主审法官根据案件特点,在裁判文书后面附带一封亲笔信件。“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是我们办案的宗旨,同时也是我们推行‘1+1温情审判’模式的出发点。希望通过这一形式感化和帮助当事人,从而达到服判息诉的目的,提高审判工作的社会效益。 ”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马玉华说。
  截至目前,该院采取这一做法审结家庭纠纷案件已有132起,其中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的占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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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版:经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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