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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精神文明典型选树常态化
有效引领文明崇德社会风尚
作者:窦汝蕊报道
  □记者窦汝蕊报道
  本报讯日前,我县第四届道德模范第二批次名单进入正式酝酿阶段,这是继今年4月份第一批次名单确定后,又一批“道德明星”即将产生。
  今年以来,我县改变道德模范两年一届的评选模式,变集中评为经常评,变一次性表彰为多次表彰,将道德模范评选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抓。今年4月,先后在陵县报、电视台开设“学雷锋精神,做陵县好人”、“争做道德模范,建设幸福陵县”等专题栏目,集中报道了20余名典型人物的事迹,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经过集中评议、公示,评选出了第四届道德模范第一批次的人选。行医30年免收贫困病人费用近40万元的助人为乐模范、糜镇岳家村“盲医”岳文英,照顾患病公婆传佳话的孝老爱亲模范、边临镇王陈村付春红等8位道德模范的事迹震撼着人们的心灵,激励着广大群众。
  今年7月,我县有5人获得德州市首届“百佳孝贤”荣誉称号。他们有照顾丈夫伺候公婆18年的普通农妇张秀芹;“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照顾孤寡邻居20载的候言青;守护伺候无亲无故的93岁聋哑老人的刘英才;自掏腰包为民办事的“傻支书”秦延辉;致富不忘相亲,把孝心摆在首位的农民企业家薛春桥。
  我县积极参与山东好人评选活动。德州首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董林,被评为第二期助人为乐的“山东好人”;替夫还债不言悔的刘满英入选第九期诚实守信的“山东好人”。 8月份上报“2012感动德州十大美好人物”10人,目前已进入大众投票阶段。
  我县在积极选树典型个人的同时,还积极申报典型集体,日前,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地税局、县人民医院、义渡口乡政府被命名为全市公民道德建设示范单位。11月份,我县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等为重要内容的典型集体选拔,申报县教育局为山东省“德耀齐鲁”道德示范基地,推动全县形成知荣明耻、见贤思齐的良好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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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版:政教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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