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帮助    
  文章搜索: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找回密码]  
●以案释法
保安能否搜查他人身体
作者:一
  案情回放:
  李晴为某所大学的一名学生。有一次在超市买东西,结完帐出安检门的时候,防盗铃开始报警。超市保安怀疑其偷了东西,李晴予以否认。保安要求李晴再次通过安检门,结果防盗铃又响了起来,于是保安把李晴叫到保安室对其进行了搜查,李晴应值班经理要求出示了所买商品及结账单据。保安将李晴自带的手袋打开检查,并叫来女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搜身,均未查出未结账的商品,遂将其放走。事后,李晴感到自尊心受到极大的伤害,她认为保安行为是违法的,那么超市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案件评析: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很多消费者已经开始意识到超市的行为是一种侵权行为。为了更好地保护个人权利,规范保安服务管理,新出台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保安员不得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本案中超市保安的行为侵犯了李晴的人格权和名誉权,超市理应承担侵权责任。
  相关法规:第三十条 保安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二)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三)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四)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五)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六)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更多>>  陵城区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保安能否搜查他人身体
  本文所在版面
【第 3 版:经济·社会】
Document

免责声明

  德州新闻网是由德州日报社所创建的综合性网站,所刊登的第三方发表的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第三方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

  所有与德州新闻网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德州新闻网对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承担任何商业法律责任。

  德州新闻网刊登的电子报,均为报纸出版方提供的原版期刊杂志内容。德州新闻网不对报纸做任何内容方面的增减修改,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编辑方式有任何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相关文件,我们会尽快根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对于本站拥有版权的稿件,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