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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确定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评选标准
5年时间,50%以上计生家庭达标
作者:杨洪涛
  □记者杨洪涛通讯员胡金文报道
  本报讯近日,记者在县人口计生局获悉,今年以来,我县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结合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创建活动。
  经过有关部门反复调查研究,报请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批准,确定我县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评选标准:一是爱国守法。明礼守信,崇尚科学,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二是勤劳致富。科学生产,自食其力,生活宽裕,勤俭持家,人均纯收入高于本乡镇平均水平500元;三是产业发展。家庭有一项增收产业;四是身心健康。热爱生活,身体健康,户有村(居)民健康档案;五是优生优育。依法生育,关爱女孩,无政策外生育;六是邻里团结。邻里相亲,相互尊重,团结互助,和睦相处;七是卫生美化。院落干净,家舍舒适,环境优美整洁;八是热心公益。助人为乐,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九是家庭和睦。夫妻恩爱,婆媳和睦,尊老爱幼,家风民主;十是礼貌诚信。文明礼貌,诚实守信,积极参与诚信计生活动。“我们要力争通过5年的时间,使全县50%以上的计生家庭达到幸福家庭标准。 ”县人口计生局负责同志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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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版:政教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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