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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作案9起 盗窃电缆4000米
俩挣“快钱”被告人获刑十二年
作者:照明特邀记者晓强报道
  □记者照明特邀记者晓强报道
  本报讯6月6日,县人民法院对一起连续流窜河北景县、吴桥县、德州市经济开发区、陵县多地盗割通信电缆,造成近千户居民通信、宽带中断的盗窃团伙人员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于某、孙某分别因盗窃通信电缆数额巨大,构成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被告人亓某因明知偷来的电缆线而贪便宜收购,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被告人于某、孙某均系无固定职业人员,依靠在德州市区打零工生活,都曾因盗窃、抢劫被判处过三年六个月、五年不等的刑期,2011年在德城区建筑工地打工时相识,两人觉得打工累且挣钱少,决定通过去盗窃通信电缆挣“快钱”。两人一方面在德州市区租赁了房屋作为仓库,购置了断线钳、活口扳手、麻袋等作案工具,另一方面骑着摩托车到处寻找人员稀疏的作案地点。自2011年4月20日至11月4日,两人利用每天凌晨2点左右,人们防范松懈的时间,由于某骑摩托车放风,孙某上杆子盗割电缆,先后连续9次到德城区长庄乡、河北吴桥县、河北景县、陵县盗窃通信光缆4045米,价值108804.26元,致使所盗电缆近千户居民通信、宽带网络信号中断。期间,于某为作案需要,又购置了一辆二手汽车,方便流动作案。两人将盗窃的电缆线分段截断,利用工具将电缆线外皮去掉,将铜线抽出,以每斤20元左右的价格卖给亓某、李某等废品收购人员,所得款项平分挥霍。2011年11月4日,两人在边临镇盗窃电缆时,电缆警报器报警,两人弃车逃跑,公安干警根据现场遗留工具将两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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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版:政教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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