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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部分烈士子女信息采集基本完成
403人符合条件 每人每月补助130元
作者:金辉
  □特邀记者金辉通讯员崔光亮报道
  本报讯日前,从县民政局获悉,我县部分烈士子女信息采集工作已基本完成,截至目前,全县共上报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403人。
  据悉,按照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落实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给部分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每人每月130元。为确保政策顺利贯彻落实,县民政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采取有力措施,要求乡镇民政部门高度重视,掌握政策,做好核查认定工作,做到不错不漏,同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认真做好部分烈士子女信息采集工作,力求把党和政府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据了解,“部分烈士子女”是指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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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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