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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垃圾分类意识
作者:县司法局:赵新利
  “垃圾”是一个多么令人生厌的字眼。可厌恶归厌恶,谁又能与它完全“割舍”,无论你是身居高堂,还是布衣平民;无论是你的衣食住行,还是工作学习;无论你是有意还是无心;无论是一个厂矿机关,还是一个家庭……每时每刻都在产生着垃圾。在今天,垃圾成了一个高频词,日益对我们的身心健康、生活环境产生危害,“垃圾围城”已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在一张卫星地图上,长年拍摄‘垃圾围城’的摄影师王久良用黄色标签将自己拍摄过的非法垃圾填埋场标注出来:在北京中心城区外,密密麻麻的标签已形成了一个黄色的‘七环’。 ”——摘自2011年6月27日《大众日报》。
  以北京为例,它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高达1.84万吨,每年占地超过34万平方米,现在还在以每年8%左右的速度持续上升,再过4年将面临垃圾无处投放的境地。
  现阶段,垃圾通常主要采取焚烧和填埋两种传统方式。焚烧,可产生有毒气体,对人潜在造成呼吸性疾病、诱发基因突变、恶性肿瘤、皮肤病等多种疾病,因焚烧场选址造成附近居民上访,围堵政府不乏先例;填埋会产生渗滤液、填埋气体等二次污染。“世上没有垃圾,只有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垃圾分类,可以使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可以说是垃圾处理的最优方法。一吨废旧报纸书本,可以重造0.85吨新纸,可节约木材300公斤,比起生产同等数量的纸张,可减少污染达70%之多。可生活中的您,是否把产生的垃圾分成不同类别来存放呢?菜叶、方便袋、果皮、电池、废旧衣物、过期药品、废纸……是不是一股脑混装进垃圾袋,一丢了之?一种习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养成,培养垃圾分类意识,更不能立竿见影。媒体可立足自身职能和优势多报道垃圾分类的相关新闻,制作相关公益广告;可在中小学课堂增加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在机关企业可开设宣传栏,举办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司法局作为法律宣传主管部门可通过多种形式宣传《环境保护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建立垃圾分类示范点,组织居民、机关单位参观学习;组织环保志愿者,到居民家中宣传,实际演示垃圾分类的方法。同时,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也可免费发放分类垃圾袋、在城市公路两侧、公园、小区等公共场合摆设分类垃圾箱,还可以探索对垃圾分类回收企业在经济补贴、税收减免上予以扶持。“垃圾”有伤大雅,可垃圾问题关系到身心健康、关系到碧水蓝天、关系到资源节约、关系到科学发展……树立垃圾分类的意识,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请将垃圾分类。
  (县司法局:赵新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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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版: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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