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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粮食局获评全市放心粮油工程示范单位
同时我县第二批23家放心粮油店挂牌
作者:任晓敏
  □记者 任晓敏 通讯员 任晓东 胡胜华报道
  本报讯12月17日,记者从县粮食局获悉,陵县粮食局被授予“全市放心粮油工程示范单位”称号,同时我县第二批23家放心粮油店正式挂牌。
  据悉,自2010年以来,市粮食局与市粮食行业协会按照省粮食局和省粮食行业协会的部署,在全市启动了“放心粮油工程”。工程实施以来,得到了各级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广大居民的热烈拥护、广泛赞誉。县粮食局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宗旨,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卫生标准,高度重视,强化宣传,大力推进放心粮油店和配送中心建设,其数量之多,规格之高,普及面之广,为促进全市放心粮油工程平衡、持续、广泛开展起到了良好的带动作用。
  “粮油食品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作为县政府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承担起规范、整顿粮油供应市场、提升粮油市场管理水平、保障城乡居民粮油食品消费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县粮食局局长胡风东说。
  自去年以来,县粮食局成立专门机构,全面实施“放心粮油工程”,制定了《“放心粮油食品店”管理办法》、《“放心粮油食品店”创建标准》、《“放心粮油食品店”质量和服务承诺书》等规范性文件。把被认定的放心粮油食品店将纳入我县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在更高的层次上为全县粮食安全做出贡献。同时,以创建“放心粮油食品店”为抓手,通过典型带动的方式,规范全县粮油经营市场,引导粮油经营和消费行为,保障城乡居民消费安全。截至目前,全县共有30家城区和乡镇粮油店挂上“放心牌”,18家粮油店及1处放心粮油配送中心通过了验收。据了解,县粮食局计划用3-5年的时间,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在全县建设100家“放心粮油食品店”,初步形成覆盖城乡,县、乡、村三级互连互通的放心粮油供给网络,维护粮油市场的繁荣和稳定,确保粮食消费安全。
【引申阅读】
创建“放心粮油食品店”的基本条件是:三证齐全、固定经营面积二十平米以上、开业时间一年以上、守法经营、在周边具有一定影响力。
  基本程序是:先由业主递交创建申请,县粮局指导帮助业户进行店面整理、改造,达到创建标准后,申请市推进办现场考核验收,合格后,通知业主更换门店牌匾,由市粮食行业协会颁发考核认定合格证书、授予铜牌、拨付扶持资金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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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版: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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