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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维护居民合法权益
  □通讯员 田春梅报道
  本报讯为深入落实新颁布的《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德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县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广大业主和居民的合法权益,近日,县物价局派出检查组对辖区内的物业公司、供暖公司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内容为物业公司是否在未经过物价部门的成本监审、未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情况下自立收费;是否进行服务、收费公示;是否按《收费许可证》规定的标准收费以及物业是否存在卫生清扫不及时、不彻底,只收费不服务等。
  检查中,工作人员对全县6家未办理《收费许可证》的物业及供暖公司下达了成本监审和办理《收费许可证》通知书,要求其亮证收费,收费时实行明码标价,并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情况在物业管理小区内的醒目位置进行长期公示,自觉接受监督。目前,已有2家物业公司、1家供暖公司新办理了《收费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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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版: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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