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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放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金27.6万元

  本报讯(林慧超)8月29日,乐陵举办“金秋枣乡·阳光助学”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金发放仪式,在省励志助学金政策基础上实行叠加配套,为25名残疾人大学生发放励志助学金27.6万元。
  乐陵市坚持教育立市理念,高度重视残疾学生教育事业,自2021年开始,在省内首创并连续4年实施励志助学“双叠加”政策,对具有乐陵市户籍、持有效期限内残疾人证,当年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特殊高等院校录取的大专以上残疾学生开展“金秋枣乡·阳光助学”励志助学活动。叠加配套后,一次性发放专科每人1万元,本科每人1.2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6万元,博士研究生每人2万元,强力保障残疾学生教育权利和求学机会,典型做法在全省残联系统推广。今年,乐陵市考取专科、本科残疾学生25人,创历史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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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1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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