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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大学生人才就业安置办法优化升级
“两不限一最宽”打造聚才洼地
作者:于斌
  本报讯(记者 于斌 通讯员 苏洪原)记者近日在市委组织部获悉,为优化我市人才发展环境,打造人才集聚洼地,切实解决大学生人才在乐就业安置问题,对大学生人才就业安置办法进一步优化升级。
  据了解,我市2014年就率先出台《乐陵大学生人才配偶安置政策》,2017年修订了《乐陵大学生人才就业安置办法(试行)》,6年来为一大批在外人才解决了回乡和两地分居问题。
  办法中所称的乐陵大学生人才包括三类人员:一是乐陵籍(含籍贯或户籍为乐陵)在外工作人员或乐陵籍人员在外工作的亲属;二是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或自主创业人员在外工作的亲属;三是我市急需紧缺的具有“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亲属包括配偶、子女及子女的配偶。“较其他县市区,我们具有‘两不限一最宽’的特点:一是不限时间,只要符合条件,随申请随调动。二是不限专业,即使是冷门专业,我们也会根据申请人员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在全市范围内综合考虑,科学安排岗位。三是年龄最宽,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急需紧缺人才、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经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可适当放宽年龄。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宋兆志说,同时对于特别优秀的,经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适当放宽至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据了解,申请就业安置大学生,须为正式考选(招聘)的国家公务员、事业编制或国有企业人员,在编在岗,且在现岗位工作1年以上。其中公务员(参公)人员需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事业编制、国有企业人员需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符合安置条件人员填写《来乐大学生就业安置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组织人事部门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拟调入人员提交的材料审核把关,并到拟调入人员所在单位进行深入考察了解,查询核实档案信息等情况,经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后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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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1 版: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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