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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查处一非法侵占他人财物事件
  本报讯(贾鹏王志)10月6日,乐陵市花园镇小宋村村民王某国、宋某森因带头煽动村民哄抢翻耕他人承包地,涉嫌非法侵占和损坏财物,经说服教育,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据花园镇党委书记周强介绍,王某国、宋某森等14户村民多年前为逃避“三提五统”而主动放弃、退还部分原由其承包、耕种的集体土地。近年来,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不断加大,特别是土地经营确权和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这14户村民觉得当年退地“亏”了,遂纠集并意图通过强占造成既定事实的形式,“索回”已退还集体的耕地。
  10月3日,在王某国、宋某森、宋某华组织下,14户村民未经村委会和土地现承包户允许,租赁翻耕机,将已播种的小麦强行翻耕,并与现承包户发生肢体冲突,非法侵占土地40余亩,损坏麦田10余亩。其间,14户村民还多次赴乐陵市人民政府、花园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意图通过施压,达到非法获得土地的目的。
  目前,王某国、宋某森、宋某华3名重点组织人员均已到案,其他参与抢地农户也均对自己的过激行为表示后悔。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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