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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公 安 局 紧 抓“四 环 节 ”
扎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作者:公宣
  近日,市公安局未雨绸缪,主动作为,结合开展的烟花爆竹专项行动,抓牢“四个环节”,扎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坚决杜绝发生群死群伤重大公共安全事故,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抓牢审批落地环节,强化资质审查
  一是严格资质审查。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审核发放《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时,必须见人、见车、见证件,严格查验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资格证明,严格核准运输许可证有效期限,对申报材料不合格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不予批准发证。二是严防一证多用。对资质材料齐备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申请及时予以受理并出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严格运输许可证核销程序,要求收货单位在货到后必须将运输证交回治安大队核销,避免一证多用。三是严打非法运输。为保障销售单位利益,规范烟花爆竹销售市场,全面规范烟花爆竹运输管理,对未持证进行运输的一律按非法运输处罚。四是严格落地检查。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证上规定的数量运输烟花爆竹,治安大队民警严格进行检查,治安大队民警必须当场监督卸货,清点货物,不按规定运输的烟花爆竹一律没收,统一销毁,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严格处罚。
  抓牢存储批发环节,加强仓库检查
  我市有2处烟花爆竹仓库,烟花爆竹存储安全监管的压力重、责任大、形势紧迫。市公安局将2处烟花爆竹仓库作为管控的重点对象,由治安大队牵头,会同市安监、质检等职能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各烟花爆竹存储单位开展高频次、多波次的安全检查工作。行动中,检查组明确要求各从业单位必须对存储、销售、购买、运输、领用、保管、看护等各环节履行流向登记义务,流向登记不得涂改,原始簿册保存完好,切实做到记录准确、及时、完整,有据可查。同时,严格做好防火、防盗、防静电等安全举措,形成监管链条,环环相扣,不留余地、不留空隙。此外,该局还成立了由局领导带队的暗访检查工作组,不定期对各烟花爆竹仓库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和检查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暗访督导,发现问题全局通报、限时整改。截至目前,检查单位帮助、指导、责令烟花爆竹仓库整改安全隐患11处,下达限时整改通知书6份,确保烟花爆竹存储安全,防止烟花爆竹仓库成为不定时“炸弹”。
  抓牢摸排管控环节,强化销售监管
  一是深度摸排。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辖区自身实际,组织民警深入辖区有烟花爆竹生产经历及从业人员的村,严格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屋”的原则,开展非法生产、存储大排查行动,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行为产生了强大的震慑警示作用。目前,共摸排出掌握烟花爆竹技术的人员178人,已全部建档管控。二是细致清查。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对每个烟花爆竹销售点的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烟花爆竹储存量及存储地等开展了全面细致检查,就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燃放知识进行了耐心讲解辅导,同时还对烟花爆竹销售点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相关事宜进行了重点强调,对来大量购买烟花爆竹的人员,要进行实名登记并及时与公关机关联系,不得迟报或瞒报,目前共发现并整改隐患15处。三是严格管控。与销售烟花爆竹的业主签订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书》134份,并督促各业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规范存放烟花爆竹,严防烟花爆竹引发重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发生。
  抓牢宣传发动环节,鼓舞全民皆兵
  市公安局全力配合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广泛深入开展,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节日期间各类烟花爆竹事故、案件的发生,把宣传发动作为强大的“安全生产力”用足用好。11月份以来,通过设立宣传站点、悬挂宣传条幅、出动宣传车辆、发宣传信息等多种方式,广泛宣制造、存储、购买、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存在的安全问题,积极倡导广大群众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人人争做安全环保的带头人。该局精心策划,将烟花爆竹燃放注意事项等安全知识,以书信的形式印制,以烟花爆竹经营户为媒介,群众在购买烟花爆竹时,就会收到公安机关送出的《致辖区群众的一封信》。通过安全书信,最大限度普及烟花爆竹相关知识,筑起一道坚固的春节安全“防火墙”。目前,共组织各类宣传活动20余场次,悬挂宣传条幅112幅、推送宣传信息30余条、送出安全书信近10000封。 11月9日,该局通过匿名举报破获孟某中非法运输、储存爆炸物案。 (公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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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法制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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