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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居民中意自由的居住环境
我市1690户居民将“告别”棚户区
作者:张玲吴超
  本报讯 “今年在新家里过的年,房子又大又干净,心里别提多亮堂了,做梦都没想过能住这么好的楼房。”近日,年前通过棚户区改造搬进新居的东巷子村村民李飞高兴地说道。
  棚户区改造是关系着城镇困难居民生活和住房问题的大事。我市棚户区共计43个,居民原居住用地9409.62亩,总人口达33089人。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鼓励棚户区居民文明上楼,自2010年起,我市开始推进棚户区房屋改造工程,进一步改善居民住房条件,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据了解,今年我市将对城区潘家、西关、孙桃、粉李等村庄进行棚户区改造,届时,将有 1690户居民搬入新居。
  我市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坚持 “群众参与、公开透明”的工作方法,充分采纳居民合理意见建议,提高群众对征收补偿方案满意度。并组织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摸底居民居住实际情况,将入户调查的房屋位置、产权类别、房屋面积、住户情况等基本信息测绘制表,经过本人签字确认后,面向群众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参与监督。同时,我市切实加强房屋品质把控,充分考虑安置对象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不断完善棚户区改造安置房规划设计和配套设施建设,鼓励安置小区引入专业机构实施物业管理,营造整洁、良好的居住环境。并严格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和分户验收制,全面推行群众参与质量监督和质量回访制度,组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综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房项目。
  此外,今后我市棚户区改造的安置方式逐步实现由实物安置向货币化安置、购买商品房安置转变。 “通过货币化安置,尤其是现金支付的方式,可以让居民自主选择中意的居住地段及居住环境。政府通过设置优惠政策引导保障对象选择货币化安置和保障,打通了商品房与保障房的通道,达到既安置一批棚改户,又消化一部分商品房库存的目的。”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截至目前,安置房开工面积已超过37万平方米, 4950户居民实现 “旧居换新房”。 (张 玲 吴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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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1 版: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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