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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红街道村集体工程“阳光”交易
3000元以上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
作者:宫娜
  本报讯 近日,云红街道五里田村通过公开招标实施的下水管道工程交付完工,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该项目共为村集体节约开支4万余元。
  “虽然工程很小,只有十几万元,但是通过公开招投标这种公开透明的新办法、好办法,不仅使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而且村干部的工作得到了百姓的支持和理解,减轻了我们的压力。”该村党支部书记徐书峰谈到村集体工程实行公开招投标带来的好处高兴地合不拢嘴。
  据了解,针对近年来村集体经济在交易过程中存在的人情买卖、暗箱操作、不公开、不依法办事等突出问题,云红街道专门成立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标中心,实行村集体工程公开招标,要求村里的工程项目只要造价在3000元以上的,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招标前,村委会把工程预算相关材料上报党员大会和由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参加的民主决策会议审议,通过后,村委会方可向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标中心进行项目申报,并与之签订 《招标委托代理协议书》。协议书明确了村民的监督权利和招标中心对建筑队资格审查的义务。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标中心上报市经管局审查批准后,发出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五里田村的下水管道工程,就是通过民主决策、委托代理、项目审核、公开招标等多道程序后,最终景明建筑队以123600元的价格竞标成功。
  为保障公开招标的全程 “阳光”,云红街道还成立了村集体工程建设监督小组,专门负责指导、监督村集体工程建设招投标以及项目建设的进度和工程质量等。
  截至目前,该处韩家村1900米的农业生产线,徐家村中东西大街修道铺路工程都通过招标的方式完成了施工,累计节约资金2万余元。另有39个村已向街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标中心提交了招标计划。本报记者 宫 娜通讯员 张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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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1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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