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上午,我市举行 “助力三城联创”暨创建全省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双拥模范城市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市公安局民警参加此次活动,仪式结束后,民警到分配区域,手拿扫帚,认真清扫街面垃圾,为推进 “文明、和谐、秀美”乐陵建设贡献民警的一份力量。
2012年,在德州市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中,市公安局取得第二名的优异成绩,并获得优秀等次评价。 3月7日,市公安局再传捷报,被山东省公安厅评为 “全省公安机关贯彻实施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工作先进集体”。
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上级公安机关的大力指导,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强力支持;离不开全体民警的拼搏努力,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力推行 “民警日志考核”制度,提出了 “比业务看谁精、比干劲看谁足、比效率看谁高”的工作口号,大大激发了民警敬业奉献、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为提升警务效能、持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纵深发展加足马力。
量化指标,考核结果为奖惩依据。市公安局将各科所队执法规范考核细化成 “日常个案审核、立案监督、同步录音录像”三部分,将任务指标数及日常工作量化成硬性任务,并折算成相应分值,完成任务情况与民警的个人福利待遇挂钩,且作为评先树优及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任务的完成情况由局长监督分管领导,分管领导监督所分管的单位,在全局形成 “一级抓一级,一级查一级,一级帮一级”的良性循环。
定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正。民警将每天所办理的案件登记在电子日志本上,由单位负责人每天一检查,每周一考评;分管该单位领导每月对民警考核一次,每天查看民警的案件办理情况,以便及时了解案件办理的进度,对于进度慢打击处理不当的及时谈话,帮助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在 “每月分管领导考评”中对每位民警提出相应执法要求,促进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稳步提升。
领导示范,树立干创事业榜样。工作日志反映每位民警工作进度、工作质量,使大家觉得不仅要会破案,还要会总结、善于总结、善于进步。在民警日志考核中,市公安局要求单位领导示范做榜样,身先士卒,以身作则,努力把本单位建设成为讲政治、懂业务、能实战、会管理的坚强集体。由于领导的榜样作用,民警工作积极性高涨,处理日常工作加倍努力,全局出现良性竞争的良好局面。
树立典型,营造创先争优意识。市公安局对完成规定任务指标的单位及表现出色的民警进行 “一周一表扬、一月一奖励”制度,并在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设立 “红榜”,促使受表彰者保持奋发进取的心态,使每位民警都有 “危机感”,有效的提升了乐陵公安队伍的“精气神”,在全局营造了 “争先恐后、勇创一流”的浓厚氛围。
同时,市公安局不断完善民警考核机制,以考核为动力,激发民警的潜力,提高工作效能,调动广大民警的工作热情;自推行 “民警日志考核”以来,全局 “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得到彻底根治,整个执法队伍面貌焕然一新,为执法规范化建设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