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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
开展“法官教法官”活动
作者:宋涛
  本报讯 2月28日,市法院开展 “法官教法官”活动,主讲人就是该院刚参加省法官学院培训的审管办主任王新晖。她主讲的内容是刚在省法官学院学习的新修改的 《民事诉讼法》。
  近年来,市法院始终坚持把 “厚德崇法、明察慎断”作为院训,把 “创建学习型法院、打造知识型法官”为宗旨,制定了一系列 《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的实施意见》,搭建起很多学习平台。这次开展的 “法官教法官”活动正是其中的一种形式,其具体内容是:所有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的法官,被选派的同志在培训之前都要统计庭室内在审判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难点,然后带着这些问题去学习,这样的学习不仅让参加培训的法官认真学,而且带着问题学得更透彻更有目标,更能有针对性的解决审判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参加培训的法官学成归来后在第一时间借助这个新平台,把其所学的知识结合法院办案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为全院的法官进行培训。
  2010年以来,该院的 “法官教法官”活动已如期举办三期,取得很好的学习效果,实现了由 “要我学”到 “我要学”的转变,全院上下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宋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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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02 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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