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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提醒告诫函”
我市教育收费有了“高压线”
作者:孙景雷
  本报讯 为加强教育收费管理, 2月6日,市物价局向全市各中小学校下发 《提醒告诫函》,给教育收费早打“预防针”。
  《提醒告诫函》要求各中、小学严禁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培训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行为;严禁公办示范性高中超出 “三限”规定,扩大择校生比例、提高择校费标准和收取择校费后再收取学费;严禁学校统一组织或老师指定征订教育期刊和教辅材料,严禁以任何理由代保险机构向学生收取保险费;严禁自立项目、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和违背学生自愿强制服务、强制收费。
  此外,市物价局将在开学期间进行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对违规定乱收费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孙景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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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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