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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举报人安心给接访者加压
市纪委“双向承诺制”破解信访难
作者:刘敏
  本报讯 “感谢你如实给我们提供线索和证据,现在,案件已经办结,我们来向你反馈情况……” 4月20日,纪委常委、信访室主任杨振兴带着信访、审理人员来到大孙乡某村一名举报人家中进行回访。
  原来,一个月前,该举报人向市纪委实名举报该村支部书记贺某存在侵占集体公款行为,并与纪委签订了 《双向承诺书》,根据举报案件的难易程度,纪委承诺一个月内办结。经过缜密调查取证,查清贺某侵占集体公款1万多元的事实,对贺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于20日将调查处理情况向举报人进行了反馈。
  今年以来,市纪委实行信访举报双向承诺制,即纪委与所属受理范围内实名举报人签订承诺书,举报人承诺:如实反映问题,如实提供线索和证据,积极配合调查;在市纪委办理信访问题期间,不就同一信访问题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及向其他部门和领导上访。市纪委承诺:不泄露举报人个人信息;同时,针对信访问题的性质和难易程度分别在15天、 1个月或3个月内办结,并采取约访反馈、电话答复或入户回访等不同形式,将办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推行双向承诺制,便于举报人和处理问题的接访者互相监督,既能让举报群众看到接访部门解决问题的诚意,使其安心,又能给接访部门一定的压力,促其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洪霞说。据了解,截至目前,纪委共与10名信访举报人签订了《双向承诺书》,所涉及案件均已成功化解,并一一向举报人进行了反馈,有效控制了越级上访和多头上访。
  本报记者 刘 敏通讯员 李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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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1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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