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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贵档案讲述乐陵的土改运动

1947年,在土改中,乐陵县政府为打压封建势力,维护群众利益所下发的复查布告。



1946年,为胜利完成土地改革,乐陵县公安局给工作同志的一封信



  开栏的话:为弘扬枣乡乐陵的历史文化,本报自本期起开设 “枣乡史画”专栏。意在通过刊发由市档案局保存的珍贵历史图片,向读者展示乐陵不同时期的历史风貌。
  同时,也希望通过这一栏目的开设,引起与广大读者、社会各界对弘扬本市历史文化的关注,将珍藏于民间的老照片 (历史文物图片)或相关线索提供给本报,在满足读者欣赏需求、积累文史资料的同时,为子孙后代留下永恒的纪念。 本栏编辑

  在乐陵市档案馆革命历史档案中,珍藏着两份关于土地改革的历史资料,讲述了从1946年至1947年的土改运动,透过它我们仿佛回到了60年前的那场运动中。
  乐陵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八年的浴血奋战,于1944年9月18日解放乐陵。乐陵解放后,遵照上级的指示精神,进行了雇工增资、减租减息和反奸反霸斗争。 1946年春,乐陵县委、县府遵照渤海区党委的指示,和一地委组成了减租减息工作队,分赴各区,将这一运动推向高潮,当时称 “四十天”运动。全县被减租3164户,共减租粮76万斤,受益15423户。
  全县共斗争地主5715户,没收耕地175809亩,另有非耕地12162亩,房子28757间,牲口4675头,各种农具45342件,大车2231辆,粮食9711498斤,分给84692户贫雇工。满足了无地农民多少年来对土地的要求。
  附图片两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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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版:副刊·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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