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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陵金丝小枣保护与发展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报讯(记者胥爱珍于春芝通讯员苏安矗)近日,《德州市乐陵金丝小枣保护与发展条例》获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意味着乐陵金丝小枣的保护与发展事业进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乐陵金丝小枣栽培始于商周,距今已有3000多年的历史,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近年来,乐陵金丝小枣产业面临枣树种植面积锐减、种植效益不高、产业链延伸不足等现实问题。
  “立法就是要奔着问题去,首先解决好现有枣树资源的保护问题,进而推动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德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综合科科长李鑫说。《条例》起草过程中,起草团队先后数次深入乐陵金丝小枣核心产区调研,面对面听取农民合作社、加工企业和枣农的意见建议。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立法注重体现“小切口、真管用”的原则,不追求大而全,而是聚焦乐陵金丝小枣产业发展中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条例》共七章四十一条,涵盖资源保护、生产经营、品牌建设、产业融合等内容。
  “《条例》施行后,我们将依法加强古枣树保护,推动标准化生产,促进枣文旅融合,让小枣产业真正成为富民产业。”乐陵市林业局局长李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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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1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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