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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为城市绿化保护画红线
严禁“砍树冠”等破坏性修剪

  本报讯(记者石秀秀)近日,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和市住建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城市树木修剪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禁止对乔木实施“剃光头”“砍树冠”等破坏性修剪行为,并设立四大禁止性规定,为城市绿化保护画红线。
  根据公告,树木春季修剪可通过疏枝、短截等方式去除枯死枝、过密枝、病残枝等,调整树冠形态、增强树冠通透性,进而提高苗木抗逆性和美观性,降低折枝、倒伏等安全隐患。
  公告明确,城管部门按照《德州市城市绿化条例》对居住小区、城市道路绿化工作给予技术指导,对大树去头、侵占绿地等行为依法依规处罚;自然资源部门对绿化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进行宣传报道,强化古树及后备资源保护;住建部门监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管小区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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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2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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