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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双十一”网购警示

  本报讯(记者董建新通讯员任传铭)“双十一”网络购物促销季即将到来,11月1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网络购物消费警示,帮助广大消费者更好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应保持理性消费心态,谨慎选择交易平台及经营主体,认真查看经营者在平台的资质信息公示情况,以及经营者是否持有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合法证照。购买商品时要从信誉度、成交记录、评价详情等多方面对网店进行评估。
  鉴于网络购物特点,消费者应及时保留相关原始记录,如该产品直播时的广告宣传、商家承诺内容、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物流信息等,便于产生纠纷时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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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2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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