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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发布暑期提醒
发现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行为可举报

  本报讯(记者 曹清)7月16日,市教育局发布有关暑期校外培训的温馨提示,提醒家长合理安排孩子假期生活,多关注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理性看待校外培训。
  面向中小学生(含3-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校外培训的机构应当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及相应的营业执照等,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职业(专业)能力证明。培训机构不得使用居民住宅、简易建筑、地下和半地下建筑等办学,场所内监控设施和消防应急设施齐备,至少配备一名专(兼)职安保人员。家长不要盲目听信培训机构“保录包过”保证性承诺,不要轻信“升学考试、保送名校、帮助择校”等虚假宣传。要选择教育部研发的“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选课、交费,并签署合同,不要贪图优惠而一次性交时间跨度超3个月或超60课时的培训费用或付款金额超5000元,以防出现“卷钱跑路”“退费难”等问题。如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有违法违规行为,可扫描山东“双减”举报随手拍二维码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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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B1 版:社会·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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