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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保安参与日常劝导力避不带头盔出门

  本报讯(记者 马乐 通讯员 杨红省 肖华荣)日前,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提升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不断增强群众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意识,我市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居民小区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明确本单位道路交通安全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强化党员干部职工的日常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不定期在单位门口及周边开展检查,对单位党员干部职工、企业员工落实“一盔一带”规定的情况进行督导抽查。各企业要通过完善内部规章制度等方式,将员工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纳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绩效考核制度。
  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督促指导保安服务公司及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做好内部保卫工作,督促保安员全面参与头盔佩戴提升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督促小区物业保安人员在管理区域内常态化开展群众外出、返家戴盔“双提醒”,向群众宣传佩戴头盔的法律规定以及不佩戴头盔的危害后果,引导群众自觉佩戴头盔。保安服务公司负责指导保安人员进行头盔佩戴的规范性劝导,并将劝导情况作为绩效考核、优秀保安员评定的依据。
  此外,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持续加大对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为的现场查处力度,依托各单位、小区监控设备,加强数据分析研判。对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要落地查人,定期向辖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推送工作人员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内部通报、教育管理等工作。对安保人员未履职尽责、登记劝导不力的,公安交警部门及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将相关情况推送各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保安人员的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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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B1 版:社会·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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