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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城:容错纠错鼓励干事创业

  本报讯(记者王德鹏)“经查,胡某在推进企业项目落地建设投产工作中,经民主决策后,积极作为、勇于探索,因无先例可循或有关政策规定不具体,导致出现失误或偏差,但未造成重大损失,符合容错纠错情形。”近日,武城县纪委监委将案件调查情况通报至胡某所在党组织,建议给予提醒谈话处理,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武城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武城县支持五大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容错工作办法》,聚焦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基层治理、项目建设、营商环境、服务群众等重点环节,健全申请受理、调查核实、研究认定等7个方面工作程序,明确予以容错的10种适用情形,切实为干部减压助力。
  武城县坚持一事一议,综合考虑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等因素,纪法情理贯通融合,确保容错工作规范化精准化推进。武城县纪委监委采取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提醒约谈等方式督促有关单位或个人及时纠正偏差失误,推动建章立制。截至目前,共实施容错纠错8起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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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2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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