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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公租房租金减免物业费减半
3650户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

工作人员上门对公租房住户进行资格复审


  本报讯(记者王秀青 通讯员韩壮 宋立刚)“配套设施完善,电梯入户,房租优惠,多亏政府的好政策、部门工作人员的贴心服务,让我住上了好房子。”前不久,德城区退休职工蔡莉搬进了公租房,心情舒爽。
  蔡莉今年65岁,因病导致肢体二级残疾,以前她住在女儿家里,但随着外孙长大,全家挤在50多平方米的房子里实在不方便。由于身体不便、经济困难,她只能租住在条件较差的平房里。
  去年9月底,市住建局联合13个部门出台《德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办法》,对公租房的申请条件、保障标准进行修订调整,同时开展一系列政策宣传活动,提升政策知晓率。蔡莉了解了相关政策后,向市住建局住房和物业服务中心递交了申请。经过严格资格审核,确定其符合保障条件。后经公示等环节,蔡莉住进了女儿小区附近的公租房。同时,结合公租房收费标准核算减免,她每月仅需支付77元房租。
  截至目前,中心城区共有3650户低收入家庭享受到公租房新政策带来的优惠。
  安居才能乐业。市住建局住房和物业服务中心依托新修订的《德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办法》,严格规范做好公租房资格审批和动态复核工作,确保公租房保障工作更加规范,申报程序更加科学,惠民力度进一步加强。“凡是中心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符合相应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均可申请公租房保障。同时,将保障方式细分为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两种,只需提交一次申请,即可在审核通过后根据个人意愿选择一种保障方式。”市住建局住房和物业服务中心保障房资格管理科科长刘书洪表示,根据新政策,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城镇低保家庭可享受租金全额减免,城市特困人员家庭、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实际保障面积内的租金免缴,特困人员、低保家庭的物业服务费减半征收等。
  今年以来,该中心共受理公租房咨询600余人次,新增租赁补贴63户,轮候配租4户,发放租赁补贴690户,发放补贴资金67.32万元,实物配租3650套。同时,发布公租房资格审批、租赁补贴资格公示5批次,受益群众达9000多人。
  “保障政策不断升级完善,工作人员工作细致,2月份,我成功申请到了公租房。”德城区居民高秀艳第一次申请没通过,如今新政策修订调整了标准条件,保障对象更加精准,高秀艳按新政策复审合格。她对工作人员的服务非常满意,于是给市住建局住房和物业服务中心送来锦旗致谢。
  “我们严格按照规定,切实加强公租房保障资格动态复核力度,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停止或调整保障标准。”刘书洪说,今年以来,共复核公租房保障资格400户,取消补贴资格74户,收回房屋20套,确保公租房公平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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