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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
解读德州市城乡供水条例

  本报讯(记者杨鸣宇 通讯员刘保振)12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传解读即将施行的《德州市城乡供水条例》。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孟祥春参加。
  条例于2023年10月26日经德州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并于11月30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七章四十五条,针对规划与建设、水源保护与水质管理、供水与用水、设施管理与维护等进行制度设计,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为需而立、立以致用。条例的颁布实施,将推进我市城乡供水工作迈上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的轨道,对加强城乡供水管理、规范供水用水行为、促进供水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新闻发言人强调,要加大条例学习宣传力度,强化监督执行,确保条例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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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2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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