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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着力打造“德企行”执法检查智慧管理平台,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执法更规范了 企业负担轻了

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持码执法。记者 杨戈 摄


  

□本报记者 于斌
  “‘德企行’上线,不仅解决了企业‘一天接受几次检查’的窘境,还能线上对检查结果进行查询,帮助我们及时纠错、高效整改,太贴心了。”11月30日,德州亚太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彭宇说。
  当天,“德企行”执法检查智慧管理平台启动,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应急管理局先后在平台上申请到德州亚太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因平台一天只批准入企一次执法申请,经协商,两家单位决定开展联合检查,为企业减轻了负担。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动力,以利企便企安企为目标,着力打造“德企行”执法检查智慧管理平台,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坚持问题导向 平台应运而生
  为何要打造“德企行”执法检查智慧管理平台,能解决什么样的问题?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重复执法检查现象普遍存在。”市司法局执法监督科科长王志伟介绍。由于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和协调机制,不同执法部门往往会对企业在一天内进行多次检查,给企业带来困扰和负担。
  9月17日,《德州市涉企行政检查管理办法》《德州市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出台,我市开始组织实施涉企执法“一口登记”和联合检查,着力解决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等问题。同时,推行以信用风险等级为依据的分级分类监管,按照信用风险等级将企业由低到高分为ABCD四类,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监管频次,提升执法监管科学性和精准性。“两个办法”的出台,对全面规范入企检查行为、有效减轻企业迎检负担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深化“两个办法”作用,“德企行”执法检查智慧管理平台应运而生,通过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可扫码申请了解各部门检查安排,进行及时对接促成联合执法,整合执法资源,实现执法部门之间协同管理和服务。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洪贵介绍,平台建设前期,该局赴先进地区考察学习,结合德州实际,最终决定开发“德企行”平台。
  今年10月起,市司法局加快平台建设进度,经与平台技术公司多次磋商,确定平台建设方案,积极协调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审批服务局等部门完成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市场主体、检查事项等数据的收集和录入,申请政务云主机和外网IP,并按照规定要求对网站域名申请备案。目前,“德企行”平台已汇集全市涉企行政检查事项2778项,企业分级分类监管事项1973项,录入全市14198名执法人员信息和56万余个市场主体信息,实现了入企检查事项全过程、清单化管理。
  “平台的正式运营标志着我市行政执法更加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对减轻企业负担、提升执法水平、加强执法监督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刘洪贵说。
部门持码执法 检查公开透明
  “开展执法检查须在平台申请,既减轻了企业接受重复检查的负担,也规范了执法。”11月30日,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支队特种设备大队副大队长黄新辉来到光明乳业(德州)有限公司,出示执法检查入企“通行码”,光明乳业安全部经理王永法扫码确认后便带领执法人员进入车间进行安全检查。
  “德企行”平台设置了入企申请、亮码入企、企业评价、结果公示、联合检查、紧急通道、分级分类监管、手机定位、合规指导和评价反馈等功能模块。据介绍,行政执法部门入企检查前,需要通过平台申请入企“通行码”,执法人员只有持码才能进入企业开展检查活动。对不同执法部门申请同一天到同一企业检查的,可通过平台组织联合检查,实现“一日最多入企检查一批次”。同时,针对投诉举报、应急处理等特殊情形,平台开放“紧急通道”,确保了执法检查力度不减、劲头不松、标准不降。
  企业对入企执法人员扫描“通行码”后,可获取被检查企业名称、检查时间、执法单位和人员、执法检查事由和事项以及法律法规依据、监督举报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执法检查结束后,被检查企业可通过平台查看检查结果,对入企检查人员是否规范着装、是否出示执法证件、是否吃拿卡要等入企检查情况进行评价,提出意见建议,有效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
  “平台启动运行后,市县乡三级执法部门将通过平台规范开展涉企执法检查活动,形成执法检查全过程、全链条电子留痕,将部门执法行为放在阳光下监督,实现政府、企业的良性互动。”刘洪贵说。一方面,执法人员直接将检查结果上传平台并向社会公示,增加了执法检查的透明度;另一方面,企业也可以通过平台反馈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检查情况,有效督促执法部门执法行为。此外,通过平台智能化分析和预警,可精准掌握执法部门检查的情况和趋势,为执法监管部门提供更加全面和准确的信息支持,减少过于集中检查某些企业的情况发生,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加大推广力度 确保应知尽知
  “德企行”平台要真正产生实效,必须进一步加大推广力度,不断细化完善,提升应用性和可操作性,真正起到提高执法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的作用。
  10月27日,我市组织召开全市涉企执法检查推进会议,对推动落实“两个办法”进行安排部署,结合“德企行”平台操作步骤,审议通过了《德州市涉企行政检查工作通则》,优化完善执法人员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流程。“《通则》从涉企执法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等方面,对执法人员开展入企检查工作环节进行了规范细化,便于学习掌握和操作使用。”王志伟说。
  “德企行”平台启用后,市司法局将持续加大平台应用推广力度,扩大企业知晓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和规范执法重点任务,确保涉企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抓平台应用,确保涉企执法全部纳入平台监管。全市执法部门涉企执法活动一律在平台备案,持码入企,扫码评价,结果公示,严格按照“两张清单”实施执法检查。
  抓督导考核,确保各项制度政策落实到位。发挥日常监督作用,及时检查调度各部门应用平台情况,按照市政府领导要求,抓正反两个典型,及时予以全市通报,平台使用情况还将纳入全市法治建设考核和政治生态考核。
  抓政策宣传,确保市场主体应知尽知。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政务新媒体多种方式,开展涉企执法检查和智慧平台应用等宣传活动,结合企业首席政务服务官,面向企业制作发放清单手册和宣传资料,做好涉企行政检查和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的政策解读,扩大社会面影响,提升企业的参与度和知晓度,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市司法局将进一步落实好市委、市政府部署,精准对标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要求,完善平台功能设置,优化数据统计分析,定期通报平台推广使用情况,完善制度机制,强化考核督导,积极营造安商、护商、兴商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刘洪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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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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