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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创新“2+3+N”全链条监督模式——
推动执法检查提质增效
  



□苗胜勇 陆林锋
  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的法定监督形式,是人大推动法律有效实施的重要抓手。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侨务“一法两条例”等执法检查活动中创新建立“2+3+N”的全链条闭环监督运行模式,有力推动执法检查工作提质增效。
  事前“2”项制度明晰方向。学习制度,执法检查前通过邀请专家辅导讲座、开展研讨交流等方式,使检查组详细了解立法背景、宗旨和主要条款,掌握检查重点;调研制度,相关委室在执法检查前进行实地调研,通过察看现场、入企入户走访、行业交流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更全面地掌握法律实施情况,发现法律执行和适用中带有典型性、普遍性的问题,理清思路。
  事中“3”张清单聚焦重点。梳理责任清单明确重点。根据前期学习和调研情况,结合执法主体法定职责,归纳梳理出执法检查责任清单,做到检查主体明确、检查对象明确、检查内容明确、检查程序明确。实地检查中,执法检查组围绕责任清单,针对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措施及实施成效,有的放矢分项进行检查评估。列出问题清单靶向销号。检查组根据分项检查评估意见及各方意见建议,梳理分析前期调研和实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对照法律条文,准确指出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建议,形成问题清单,作为执法检查报告附件向常委会一并提交。锚定成效清单狠抓落实。常委会会议将问题清单结合审议发言,形成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和问题清单,1个月内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逐一对照整改销号,推动问题有效解决,3个月后市人大常委会听取执法检查问题清单整改情况报告,根据整改情况形成成效清单,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事后“N”项措施务求实效。“N”即多项措施进行“回头看”。对成效清单中满意率较低的事项,检查组组织召开协商会,听取业内专家、人大代表和群众意见,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合力推进问题解决。由此通过“面对面”再协商、“实打实”再办理和“背对背”再评议等直至问题解决,形成“学—察—审—改—评—促”闭环链条,有效增强了执法检查工作的刚性和实效,提高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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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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